公关想要证明自己真的有技术,还挺难的。
今天试试,看能不能通过公关在做舆情处理之前分析阶段的一系列操作,说明我们干活儿也是靠专业技术,而不是瞎扯淡。
以及,感谢薛之谦和《飞驰人生2》提供素材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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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不管别人死活、我就要说我想说的霸总式表达,正常人类处理关系,多多少少会考虑对方的感受与反应。
公关处理公共关系,基本出发点不是自我,而是公众的接受度。尤其是在已经出了什么事情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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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愿意考量公众想法的前提下,操作分为两步:
第一步,判断公众会有什么反应;
第二步,根据反应的反应,决定自己的操作。
两步都是关键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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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主要讲第一步判断部分,不展开说怎么根据反应做决策。
关于第二步只说一点:不考虑老板高不高兴、领导会不会给小鞋穿的问题,单聊技术,公关的重点肯定不在你想说什么的输出端,而是他们要不要听、会不会听的接收端。遇到非要探讨为什么要顾忌别人的想法,我们难道没有表达自我的权力吗的人,我会告诉他,你回应之后,骂你的人,也有这个权力。你们互相权力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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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对方角度思考,技术难度直接拉上去了。
一方面,你能不能真的想明白公众要不要听、会不会听呢?
另一方面,公众是指所有人。那么多人要不要听、会不会听的点不可能一致,却很可能对立。所以,你得拆出不同群体的不同反应、感受、态度、行为。我一直强调公关的对象是公众,但是操作起来,公众会被拆成不同群体来做分析和处理,不是一锅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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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说明,拿薛之谦和《飞驰人生2》举例。
事件部分清楚地不需要列时间线,就是薛之谦去看了《飞驰人生2》,心情激动地写了个小作文,表示对于影片的喜欢。小作文写得相当一般,引发舆情的是小作文里面有看电影时候对着屏幕拍的电影画面素材,随后#薛之谦 盗摄#冲上热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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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谦是主角,他的应对操作,不是这篇文章的重点,会放在最后简单说几句。
而作为应对者,他的团队是判断公众反应的那一方。
装X说法,就是要在实际发生之前,预判不同群体的态度与行为。
简单说法,你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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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考虑的群体,是粉丝。
先捋大致想法。不讨论饭随蒸煮,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粉丝这些东西,就说最简单的:偶像去看电影,对着屏幕哗哗拍了几张照片,发在社交媒体,会让粉丝觉得这个人不配做我偶像么,会不喜欢他吗?应该不至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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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个技术①,知道别人会怎么说你。对于公关来说,这是条件反射级别的基本技能。个人认为,做公关的直男,肯定能知道媳妇为什么生气。
这个技术很多地方都会用,比如辩论赛假设对方的打法,提前准备。而且,预判别人会怎么说,并没有看上去的那么容易。很多处理,都是从这里一步就不对了,比如王力宏觉得李靓蕾还爱他,不会爆。
技术①有个PLUS版,判断基本定调之后,直接列切入角度,甚至列具体话术。
这是薛之谦粉丝贡献的实际话术。
可以盘下自己能否提前列出这些。实际产生的内容,与预先列出来的话术重叠度越高,专业能力越强。
对于自己能力有把握的公关,可以从这里塑造牛叉人设。注意,我说的是有把握再去咋呼。此处应有翻车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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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想的之后,就是怎么做了。这是技术②,依照态度,预判行为。
这一次的粉丝,为了支援偶像,决定重复薛之谦做法,以我也发屏摄来做身体力行的声援。
哎一古。
预测行为的重要性在于,推进事件发展的,不止是当事方,还有很多外界因素。树欲静而风不止。不是你想低调就低调,你想结束就结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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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粉丝群体,再说一下技术③,解析事件核心。
别说粉丝了,很多品牌方对于世界的理解都是:有人害我!
公关对于世界的理解是:谁也不过就是个素材。
舆论场发酵之后,话题驱动力在于人们心中的那股子气,而不仅在事情本身。比如,董宇辉小作文事件的内在驱动核心是欺负老实人+受气打工人,白敬亭春山学的内在驱动核心是不管别人死活的心机与不讲感情的背刺。公关要把核心母题,从事件本身中抽离出来,从更高维度去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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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谦屏摄事件的内在驱动核心是有两个,明线是知识版权那套,暗线是公众人物的错误示范性作用。
粉丝一直在走明线,对于暗线是一丁点儿都没明白,要管的就是艺人行为对于粉丝的影响。粉丝偏偏用自己的行为在不断证明,是得管啊。
其次要看的对象是《飞驰人生2》相关方。
这里有个技术④,共同利益者的运用。
薛之谦后面的回复有在强调,本尊并不在意,就一堆八竿子打不到的人在赛脸。
结合他的小作文和艺人身份,所谓本尊,大概率是指韩寒。
粉丝思路与薛之谦一致。
这个思路,其实没错,就是绑死跟你利益一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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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没有问题,执行上的问题有点大,主要是没分清楚正主。
一部电影的相关利益方,粗粗地讲,有出品方、制作方、发行方、院线。
版权归出品方,导演算是制作方吧,主演好听点是主创,难听点是合同工,没什么身份的。比如,《我们一起摇太阳》撤出春节档,是作为电影主出品方的联瑞影业出来发声明,认下在档期选择上重大失误这个锅,并对主创和工作人员致以最真切的歉意。
薛之谦这个肯定不算严重盗摄,绑谁都无所谓,绑个韩寒也够用了。出品方、制作方、发行方、院线……谁家都不会跳出来扔石头。
不过,一旦真的关于著作权有重大问题,着急跳脚的人,肯定不是主创这种本尊。
对象搞错,还有什么好谈。公关要对共同利益者做更精准判断,道理非常简单:全世界那么多人,通通靠不住,最终只有共同利益者不会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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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要考虑的是主管部门的想法与行动。
这个不太好展开说,而且有的企业是把工作放在GR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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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去是媒体。公关传统意义上的主营业务。
在自己行业领域内,知道不同媒体会有什么反应,大概会不会跟进,会从什么角度跟进,跟进到什么程度,算是基本要求。
来个简单的好了,你猜哪些媒体会下场,会切哪些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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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春节档一开始,新浪电影已经喊过话文明观影,拒绝盗摄,所以薛之谦的事儿一出,大家自动关联盗摄。
然后#薛之谦 盗摄#的话题直接冲上微博热搜1位。
但是看电影拍照直接说成是盗摄多少是严重了,于是央媒出来控了控口径,往回掰了掰。
央视6套、央视13套等新闻节目都发了专家答疑。
央视网快看在微博上发了央视6套之前做的《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内容,大概意思是:龙标一出就不能再对着电影屏幕拍摄了。
央视13套央视新闻找了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从《著作权法》的角度做了分析,大概意思就是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一说法。
这个控的效果啊,违不违法大家都有了说辞,吵的更凶谁都不买账,还是有N个角度可以继续写。
新浪电影置顶了以前发过的明星拒绝电影盗摄倡议活动,其中指出屏摄是不文明行为。
影评大号对薛之谦被提醒劝告后还理直气壮回怼的行为切入,认为会对文明观影起到反面效果。
另一个影评大号从薛之谦理直气壮的原因为切入点,讲行业状态。
我没有希望薛之谦的团队把这些都搞明白的意思,艺人工作室模型不太可能有这种配置。我的意思是,在重要事件的处置周期,公关部门开会,关于媒体这块是讨论最激烈,部署最多的,充满不太能跟外人说清楚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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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媒体现在是个无限大的范围。开个号,有一定订阅量,谁出去都可以说自己是媒体。
媒体边界无限大了之后,不同媒体,形态、目的、内容表现、传播规律,完全都不一样。
目前情况,公关需要覆盖的广义上的媒体数量,远远大于企业其他部门。其他部门涉及的,公关也涉及;其他部门不涉及的,公关也覆盖。
公关需要培养更综合的技术⑤,拉一遍,并且选定。
有急速都过一遍的能力,然后从中选出更加具有价值的。俗称,我看一眼就知道。这个不是公关部独有的技术,专业能力强的人,在这方面具有超出普通水平一大截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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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也一定会在行业范围内去看问题。
发现没有,电影媒体可以归在行业,也可以归在媒体,它的态度与想法与两方面都重叠。
电影类的较大规模账号,几乎都在吐槽薛之谦,也是这轮舆情的主力推动者。
相比之下,真正参与票房分成的片方和院线,倒不是很积极。
院线不愿意、没能力与没权限去制止。人家拿个手机拍,工作人员喊一声不听的话,还能怎么办,星巴克都不敢赶占座的。多说还会坏了自己生意,干嘛要吃力不讨好。
片方呢,也不那么愿意制止。
短视频已经成为电影宣传的重要阵地和常规手段,吃到红利的片子也不少。这种自来水本身就与屏摄息息相关,不让拍等于失去宣传路径和话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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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一个有意思的,行业外的人会积极参与话题,是目前舆情的显著特征。
比如,丁香医生、果壳等科普号,热搜上的一半话题,它都有本事参与。
另外一个经常会参与各类事件的主人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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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操作,这些专业人士都在媒体的智库里,出现在媒体的稿件中。
比如,关于盗摄话题,很多媒体用了曾雯雯律师的观点,龙标亮起的时候,我们就不可以再拿出手机拍摄了。被反复提及。
曾律师上述言论并不针对这次的薛之谦屏摄事件,但是非常好用。
再比如,没用现成材料,澎湃新闻评论专门找了文娱产业资深法律李颖华跟进了一篇薛之谦究竟有没有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把大家更陌生的《电影产业促进法》说得非常清楚,也明确指出,法条是针对从业者的,薛之谦以普通观众身份观影过程中的举动,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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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专业人士自己有了自媒体账号了,主动表达的意愿大大增加,内容不需要媒体过滤之后杀伤力大大增加,为重要信源被广泛引用和传播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比如,周兆成律师就选择在自己的微博上直接发内容,做详细解读。
罗翔老师也经常做类似工作,给《第二十条》也做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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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不需要太担心。
专业人士讲的东西太专业,无法在公众层面哐哐乱转,除了罗翔老师、张文宏医生这种绝少数的超级表达者,大部分专业人士不太擅长用大众语言进行表达。前面说的澎湃新闻评论只有我们这种人看得起劲,觉得又学到了东西,大众谁会要看啊。
所以,行业外的其他专业人士,看似掌握很多核心信息,其实影响程度还是可以预判的。
真的莫名其妙会把公关打翻在地,都不是这些有专业束缚的人,而是什么都无所谓的乱说不要钱的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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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群体看完之后,再想想总体会出现什么舆论状态。
比如,一定会和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做对比。
台湾是影院内拍照或摄影,最高可处5年有期徒刑,罚款2万新台币。而且是鼓励举报,检举成功能拿奖金。
香港是严禁在放映时拍摄及录像,否则有可能被罚款和监禁,还特别提示切勿因一时好奇贪玩以身试法,你说我就拍下来用于学习,也不行。
韩国规定不管是正在上映的还是线下后在平台播的电影都不能随意拍摄,违规将被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
日本直接把影院内的屏摄和录音视为犯罪行为,最高可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
美国超过41个州有禁止影院内屏摄的法律规定,违法者可能被判处3年监禁。而且,美国电影院在放映过程中,但凡发现有人拿出手机对着银幕拍照,工作人员是有权通知警察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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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一定会和之前也有类似行为的人对比。
2019年,郑恺看了《狮子王》后在微博发了两张屏摄照片引发争议,最后删除原微博。
同年,《飞驰人生》第一部上映,马思纯一开始也发了屏摄照片,被网友抨击后,默默将屏摄照片替换成了电影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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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一定会把前前后后各种团体个人的表态放在一起。
《年会不能停》的导演董润年发微博:反对屏摄,屏摄违反版权法。
1905电影网借用电影《第二十条》台词发微博: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上面这些脑子里都过完、想好,自己手里拿了什么筹码其实应该挺清楚的。
对,不算大事儿,不会抓起来,也不用上纲上线地说什么破坏产业。但是,按照现在的道德标准屏摄不文明、不长脸、不上台面,是铁板钉钉的啊,是给形象减分的啊。跟公共场所抽烟、穿鞋踩座椅、开外放一样,不值得骄傲吧,不应该自己一说再说吧。
舆情越大,等于不断地把当事人与同类事件锁死。也就是说,以后一出现盗摄屏摄,就会CUE薛之谦。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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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提醒企业,艺人获得流量的总体收益远高于企业。郑爽彻底翻车之前,疯了那么多年,身价一直在涨。
总想在黑色流量里面吃红利的企业,不管是找工作还是买东西,都建议大家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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