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条奇葩的信息,说深圳某 IT 公司重新定义了 8 小时工作制。
这是什么意思呢?
原来,这家公司直接重新设计了上班时间表,把 8 小时分成了三段:
上午:10:00~12:00,两小时;
下午:14:00~18:00,四小时;
晚上:19:00~21:00,两小时。
2+4+2,刚好 8 小时。
仔细查了下劳动法相关规定,对于午休和晚餐时间是否算作工作时间,法律确实没有明确要求,这部分可以由公司自行安排。
不过这家公司倒是干脆,直接把我们就是这样的 8 小时写得明明白白。
如果再算上通勤时间,上下班各一小时,员工基本变成了朝九晚十的节奏了。
还有一条:要求非抱怨型人格,把我都看乐了。
说明企业以前招的人都因为抱怨而离职了,这个时候企业不反思一下自身问题,反而直接要求员工非抱怨型人格,这不就是掩耳盗铃嘛?!背后的意思也就是:我不听,我不看,就是你有问题。
抛开这种奇葩的制度不谈,我们先来看两种情况:同样是8小时工作制,你会选择哪种?
第一种:上午8:00~12:00,下午12:30~4:30
第二种:上午9:00~12:00,下午14:00~19:00
第一种午休时间非常短,甚至连吃饭都很赶;第二种不仅有时间吃饭,还能小睡一下。
如果是我,我会选第一种。
原因很简单:公司占用时间的跨度越长,不管是午休还是吃饭,公司都有可能把你的时间给利用起来。只有完全脱离公司的环境,才能更大程度上获得身心自由。
我在算工作时间时,不会单纯按8小时计算,而是把自由成本也算进去,比如:
总时间 = 上下班通勤时间 + 上午工作时间 + 午休时间 + 下午工作时间 +(可能的加班时间)。
然后用日薪除以总时间,得出工作的性价比。
为什么那么多公司安排午休?比较常见的是下午2点才上班,这样既能名义上让员工休息,提高效率,也能更合理地保证员工在线,随时应对外部需求。
比如,有些客户或供应商可能是全天加班的。如果公司不安排午休,下午4点多员工就下班了,谁来接待这些人?
所以,最理想的状态,就是让员工把公司当家,把午休也安排在公司里,甚至添置浴室,让你洗澡休息,随时待命。
至于深圳这家奇葩公司的8小时工作制,我会选择拒绝。
不过,这种公开拿劳动法当厕纸的行为。
看得出来劳动仲裁相关的执法者确实没有啥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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